於(wū)我乎,夏屋渠(qú)渠,今也每食无余。于(xū)嗟乎,不承权舆(yú)!
权舆:本指草木初发,引申为起始,见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於:叹词。夏屋:大的食器。夏,大;屋,通“握”,《尔雅》:“握,具也。”渠渠:丰盛。于嗟乎:悲叹声。承:继承。
於我乎,每食四簋(guǐ),今也每食不饱。于(xū)嗟乎,不承权舆!
簋:古代青铜或陶制圆形食器。
参考资料:
於(wū)我乎,夏屋渠(qú)渠,今也每食无余。于(xū)嗟乎,不承权舆(yú)!
唉我呀!曾客居华馆大屋,如今每顿饭供应都不丰富。可叹啊!待遇远不如当初!
权舆:本指草木初发,引申为起始,见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於:叹词。夏屋:大的食器。夏,大;屋,通“握”,《尔雅》:“握,具也。”渠渠:丰盛。于嗟乎:悲叹声。承:继承。
於我乎,每食四簋(guǐ),今也每食不饱。于(xū)嗟乎,不承权舆!
呜呼哉!曾经餐餐多美好,如今每天挨饿顿顿吃不饱。可怜啊!远远不如从前好!
簋:古代青铜或陶制圆形食器。
参考资料:
这是一首贤士发牢骚的小诗,讽刺秦君养士待贤有始无终;也有研究者认为这是秦国没落贵族在叹息生活今不如昔的诗。
此诗两章结构相同,在反复咏叹中见“低徊无限”(吴闿生《诗义会通》引旧评)之情,感慨秦康公不能礼待贤者。诗首句即以慨叹发语,仿佛是一个酸不溜丢的人才两手一摊,仰天长叹,让听者有“不提倒也罢了,提起两眼泪汪汪”的心理预设,作者以下提及的今昔强烈对比就显得自然而不突兀。过去的日子里大碗吃饭、大碗吃肉,而如今是每顿供应的饭菜都非常简约,几乎到了吃不饱的程度,前后待遇悬殊,让人难以承受。其实,饮食上的一点变化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由此反映出的贤者在国君心目中的位置。
诗的前后两章虽然相近,但些微变化间显示出歌唱者前后待遇的落差之大,第一章里提及的变化还只是从大碗饭食到每食无余,到第二章里已经从“每食四簋”到“每食不饱”了,于是作者一唱三叹,“于嗟乎!不承权舆”,这嗟叹声中充满了失望和希望:对遭受冷遇的现实的失望和对康公恢复先王礼贤下士之风的希望。从诗中无法看到诗作者慨叹之后待遇能否得到改变,但从歌“长铗归来乎,食无鱼”(《战国策·齐策》)的战国齐孟尝君食客冯谖身上或可看到他的影子。
有杕(dì)之杜,其叶湑()湑。独行踽(jǔ)踽。岂无他人?不如我同父。嗟行之人,胡不比焉?人无兄弟,胡不佽(cì)焉?
有杕:即“杕杕”,孤立生长貌。杜:木名。赤棠。湑:形容树叶茂盛。踽踽(:身独行、孤独无依的样子。同父:指同胞兄弟;一说同祖父的族昆弟。比:亲近。佽(次):资助,帮助。
有杕之杜,其叶菁(jīng)菁。独行睘(qióng )睘。岂无他人?不如我同姓。嗟行之人,胡不比焉?人无兄弟,胡不佽焉?
菁菁:树叶茂盛状。睘睘:同“茕茕”,孤独无依的样子。同姓:一母所生的兄弟。姓,生。
参考资料:
有杕(dì)之杜,其叶湑()湑。独行踽(jǔ)踽。岂无他人?不如我同父。嗟行之人,胡不比焉?人无兄弟,胡不佽(cì)焉?
路旁赤棠孤零零,树叶倒是密密生。独自流浪好凄清。难道路上没别人,不如同父兄弟亲。叹息来往过路人,为何不与我亲近?兄弟不在无依靠,为何不将我帮衬?
有杕:即“杕杕”,孤立生长貌。杜:木名。赤棠。湑:形容树叶茂盛。踽踽(:身独行、孤独无依的样子。同父:指同胞兄弟;一说同祖父的族昆弟。比:亲近。佽(次):资助,帮助。
有杕之杜,其叶菁(jīng)菁。独行睘(qióng )睘。岂无他人?不如我同姓。嗟行之人,胡不比焉?人无兄弟,胡不佽焉?
路旁赤棠孤零零,树叶倒是密又青。独自流浪多悲辛。难道路上没别人,不如同姓兄弟亲。叹息来往过路人,为何不与我亲近?兄弟不在无依靠,为何不将我帮衬?
菁菁:树叶茂盛状。睘睘:同“茕茕”,孤独无依的样子。同姓:一母所生的兄弟。姓,生。
参考资料:
印度电影《流浪者》中有一首著名插曲《拉兹之歌》,流浪汉拉兹穿街走巷,举目无亲,哀伤地唱道:“到处流浪,到处流浪。我和任何人都没来往,我看这世界像沙漠。……”那种凄凉,那种幽咽,博得人们洒下一掬同情泪。而当读者读到《诗经·唐风》中的《杕杜》时,心情同样很沉重,因为它也是一首流浪者之歌。当然,它比《拉兹之歌》古老得多。
全诗二章,章九句,复沓章法,二章内容除用韵换字外基本相同。起首“有杕之杜,其叶滑湑”,用孤孤单单的一株赤棠树起兴,与同样是孤孤单单的一株赤棠树起兴,与同样是孤孤单单的流浪汉相对照,既相映成趣,又相对生愁。赤棠虽孤单,还有繁茂树叶作伴,自己却是“光杆司令”一个,相比之下树要比人幸运得多。所以这“兴”又是“反兴”。诗人看到孤树,伫足留连,忽而觉得同病相怜,忽而叹人不如树,感触纷纭。这种独特心理感受与流浪者身份相切合,很有典型意义。关于这流浪者的性别,闻一多《风诗类钞》另有妙诠:“杕杜喻女之未嫁者。《说文》:‘牡曰棠,牝曰杜。’”那末这流浪者竟是一位未婚少女,那就更显悲哀了。此说可备参考。
起首二句,也可谓“兴而赋也”。第三句“独行踽踽”才是全章的灵魂。整首诗就是描写一个“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的踽踽独行者的苦闷叹息。此句独立锁住,不加铺叙,以少驭多,浓缩了许多颠沛流离的苦境,给人无限想像空间。此句点出了流浪者,成为前后内容的分水岭,前是流浪者所见,后是流浪者所思。
“岂无他人,不如我同父。”路上风尘仆仆的行人还是有的,但心为形役,各有各沉重的精神枷锁与自顾不暇的物质烦恼,没有人肯去对一个陌路人相濡以沫。这时,流浪者想到了同胞手足的兄弟亲情,是“他人”无法比拟和替代的。正如《小雅·常棣》所说:“凡今之人,莫如兄弟。”兄弟,亲人,家园,不知在何方。异域他乡的流浪者在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的现实中想得很多很多,只能在想像中求得一些慰藉。正如安徒生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那小女孩孤苦伶仃,只能划火柴在光亮中幻想着已上天国的奶奶来呵护自己,心灵感到一丝温暖。兄弟虽好,毕竟在虚无缥缈中,现实终究是现实,诗人不禁“嗟——”,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这“嗟”字直贯最末副歌式复唱四句。
叹息的内容很平实浅近,也正是流浪者的最基本需要:行人为什么不来亲近我?我没有兄弟在旁,为什么不来帮助我?孤独寂寞,呼天抢地,两个激问中蕴藏着浓重的绝望和忧伤。落难的人犹如落水的人,非常需要救援,可没有人会来、没有人能来济助他。这确实是一声令人心寒的长叹。
由此推想,这首诗创作的时代背景,或是战乱,或是饥荒。《小雅·常棣》说:“丧乱既平,既安且宁。虽有兄弟,不如友生。”(死丧祸乱既平清,一家生活也安宁。那时虽有亲兄弟,反觉不如朋友亲)可作反证。是战争使骨肉离散,沦为难民。又《大雅·召旻》:“瘨我饥馑,民卒流亡。”(饥馑遍地灾情重,十室九空尽流亡)是灾荒使百姓失所,乞食四方。不管哪种情况,这首抒写心灵感受的流浪者之歌,通过一个人的命运,向后世真实展示了一幅古代难民的流亡图,其艺术视角很独特,给人启迪。
旧说如《毛诗序》谓“《杕杜》,刺时也。君不能亲其宗族,骨肉离散,独居而无兄弟,将为沃所并尔”,为今人所不取;而朱熹《诗集传》谓此为“无兄弟者自伤其孤特而求助于人之辞”,则差为近之。
曾子寝(qǐn)疾,病。乐正子春坐于床下,曾元、曾申(shēn)坐于足,童子隅(yú)坐而执烛。童子曰:“华而睆(huǎn),大夫之箦(zé)与?”子春曰:“止!”曾子闻之,瞿(jù)然曰:“呼!”曰:“华而睆,大夫之箦与?”曾子曰:“然。斯季孙之赐也,我未之能易也。元,起易箦。”曾元曰:“夫子之病革矣,不可以变。幸而至于旦,请敬易之。”曾子曰:“尔之爱我也不如彼。君子之爱人也以德,细人之爱人也以姑息。吾何求哉?吾得正而毙焉斯已矣。”举扶而易之。反席未安而没。
曾子:即曾参,孔子弟子。寝疾:病倒,卧病,此偏向于病倒。寝,睡卧。疾,小病。乐正子春:曾参的弟子。曾元、曾申:都是曾子的儿子。隅:名词作状语,在角落。华而睆:华美,光滑。箦:席子。瞿然:惊叹的样子。季孙︰鲁国大夫;曾子受其赐箦,非礼也。革:通“亟”,指病重。变:在此指移动姑息:无原则的宽容正而毙︰谓合于正礼而殁。反:同“返”。没:同:“殁”,死。
曾子寝(qǐn)疾,病。乐正子春坐于床下,曾元、曾申(shēn)坐于足,童子隅(yú)坐而执烛。童子曰:“华而睆(huǎn),大夫之箦(zé)与?”子春曰:“止!”曾子闻之,瞿(jù)然曰:“呼!”曰:“华而睆,大夫之箦与?”曾子曰:“然。斯季孙之赐也,我未之能易也。元,起易箦。”曾元曰:“夫子之病革矣,不可以变。幸而至于旦,请敬易之。”曾子曰:“尔之爱我也不如彼。君子之爱人也以德,细人之爱人也以姑息。吾何求哉?吾得正而毙焉斯已矣。”举扶而易之。反席未安而没。
曾子躺在床上,病危。曾子的弟子子春坐在床旁边,曾元、曾申坐在床脚下,童仆坐在角落拿着蜡烛。 童仆说:“华美而光洁,(那是)大夫(才能享用)的竹席啊!”子春说:“住嘴!”曾子听见这话,惊惧地说:“啊!” (童仆又)说:“华美而光洁,(那是)大夫(才能享用)的竹席啊!”曾子说:“是的。那是季孙送的,我没有啊。(曾)元,(扶我)起来换竹席。”曾元说:“您的病非常严重啊,不能移动(您的身体啊)。(如果)幸运地到了早晨, 一定遵从您的意思换了它。”曾子说:“你爱我不如他(童仆)。按照道德标准去爱护人,小人爱人以无原则迁就。我还有什么苛求啊?我能得到(封建礼教的)正道而死去,也就足够了。”(曾元)扶着抬起(他的身体)然后更换竹席,把他送回席子,还没躺好就死了。
曾子:即曾参,孔子弟子。寝疾:病倒,卧病,此偏向于病倒。寝,睡卧。疾,小病。乐正子春:曾参的弟子。曾元、曾申:都是曾子的儿子。隅:名词作状语,在角落。华而睆:华美,光滑。箦:席子。瞿然:惊叹的样子。季孙︰鲁国大夫;曾子受其赐箦,非礼也。革:通“亟”,指病重。变:在此指移动姑息:无原则的宽容正而毙︰谓合于正礼而殁。反:同“返”。没:同:“殁”,死。
文章的宗旨是显而易见的,不是暴露“礼”的崩坏,而是想通过这个故事告诉人们:礼是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曾参是以身护礼的典范。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讲,以曾参为榜样,那是迂腐至极的。但抛开曾参所守“礼”的内容,他那种严于律己,知错必改的精神,也是令人感动的。“君子爱人以德,细人爱人以姑息”,将“德”的内容以新易旧,仍然是富有生命力的名言。
临终易箦,对于曾子来说,不过是其一生中最微乎其微的生活细节,而这个细节正是回光返照中一道耀眼的闪光。《礼记》的原创者,对于这个细节做了简洁而生动地描绘。虽用字不多,但侍疾的场景具体,人物的情态毕现。尤其是童子童言无忌,口无遮拦;曾参表态坚决,语重心长,都使人有身临其境之感。
曾子在病重之际还坚持要更换与自己身份和地位不符的床席,乃至在更换床席的过程中死去,表现了曾子恪守礼法的坚定信念,更体现儒家礼法至上的观念。这是一个极端的“克己服礼”的事例。
呦(yōu)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shēng)。吹笙鼓簧(huáng),承筐是将。人之好我,示我周行(háng)。
呦呦:鹿的叫声。苹:藾蒿。簧:笙上的簧片。笙是用几根有簧片的竹管、一根吹气管装在斗子上做成的。承筐:指奉上礼品。将:送,献。周行:大道,引申为大道理。
呦呦鹿鸣,食野之蒿(hāo)。我有嘉宾,德音孔昭。视民不恌(tiāo),君子是则是效。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敖(áo)。
蒿:又叫青蒿、香蒿,菊科植物。德音:美好的品德声誉。孔:很。视:同“示”。恌:同“佻”。则:法则,楷模,此作动词。旨:甘美。式:语助词。燕:同“宴”。敖:同“遨”,嬉游。
呦呦鹿鸣,食野之芩(qín)。我有嘉宾,鼓瑟鼓琴。鼓瑟鼓琴,和乐且湛(dān)。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
芩:草名,蒿类植物。湛:深厚。
参考资料:
呦(yōu)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shēng)。吹笙鼓簧(huáng),承筐是将。人之好我,示我周行(háng)。
一群鹿儿呦呦欢鸣,在那原野悠然自得的啃食艾蒿。一旦四方贤才光临舍下,我将奏瑟吹笙宴请宾客。一吹笙管振簧片,捧筐献礼礼周到。人们待我真友善,指示大道乐遵照。
呦呦:鹿的叫声。苹:藾蒿。簧:笙上的簧片。笙是用几根有簧片的竹管、一根吹气管装在斗子上做成的。承筐:指奉上礼品。将:送,献。周行:大道,引申为大道理。
呦呦鹿鸣,食野之蒿(hāo)。我有嘉宾,德音孔昭。视民不恌(tiāo),君子是则是效。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敖(áo)。
一群鹿儿呦呦欢鸣,在那原野悠然自得的啃食蒿草。一旦四方贤才光临舍下,品德高尚又显耀。示人榜样不轻浮,君子贤人纷纷来仿效。我有美酒香而醇,宴请嘉宾嬉娱任逍遥。
蒿:又叫青蒿、香蒿,菊科植物。德音:美好的品德声誉。孔:很。视:同“示”。恌:同“佻”。则:法则,楷模,此作动词。旨:甘美。式:语助词。燕:同“宴”。敖:同“遨”,嬉游。
呦呦鹿鸣,食野之芩(qín)。我有嘉宾,鼓瑟鼓琴。鼓瑟鼓琴,和乐且湛(dān)。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
一群鹿儿呦呦欢鸣,在那原野悠然自得的啃食芩草。一旦四方贤才光临舍下,弹瑟弹琴奏乐调。弹瑟奏琴勤相邀,融洽欢欣乐尽兴。我有美酒香而醇,宴请嘉宾心中乐陶陶。
芩:草名,蒿类植物。湛:深厚。
参考资料:
《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此诗主题,历来有争论,大致有美诗和刺诗两种意见。全诗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体现了殿堂上嘉宾的琴瑟歌咏以及宾主之间的互敬互融之情状。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亦:也。欲:想要。兼:同时具有。舍:舍弃。取:选取。甚:超过。于:比。故:所以,因此。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恶:厌恶。患:祸患,灾难。辟:通“避”,躲避。如使:假如,假使。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莫:没有。则:那么。凡:凡是,一切。得生:保全生命。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为:做。而:但是。是故:这是因为。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 独:仅。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是:此,这样。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一箪(dān)食,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欤 通 与;乡 通 向;辟 通 避)
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则:就。弗:不。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蹴:用脚踢。而:表修饰。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何加:有什么益处。何 介词结构,后置。宫室:住宅。奉:侍奉。得我感激我。得:通“德”,感激。与:通“欤”,语气助词。乡:通“向”,从前。已:停止,放弃。本心:本性,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参考资料: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因此有灾祸我也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办法什么不可以做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亦:也。欲:想要。兼:同时具有。舍:舍弃。取:选取。甚:超过。于:比。故:所以,因此。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恶:厌恶。患:祸患,灾难。辟:通“避”,躲避。如使:假如,假使。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莫:没有。则:那么。凡:凡是,一切。得生:保全生命。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为:做。而:但是。是故:这是因为。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 独:仅。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是:此,这样。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一箪(dān)食,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欤 通 与;乡 通 向;辟 通 避)
一碗食物,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它就会饿死。如果盛气凌人地呼喝着给他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就连乞丐也会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它。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则:就。弗:不。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蹴:用脚踢。而:表修饰。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何加:有什么益处。何 介词结构,后置。宫室:住宅。奉:侍奉。得我感激我。得:通“德”,感激。与:通“欤”,语气助词。乡:通“向”,从前。已:停止,放弃。本心:本性,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参考资料: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