浣溪沙·红日已高三丈透
李煜〔五代〕
红日已高三丈透,金炉次第添香兽。红锦地衣随步皱。佳人舞点金钗溜,酒恶时拈花蕊嗅。别殿遥闻箫鼓奏。
译文
注释
译文注释
赏析
此词是南唐后主李煜在江南盛时对其宫中歌舞升平景况的描写。反映了李煜早期的宫廷生活。
词的上片,是帝王奢华生活和耽于享乐的真实写照。
起言红日已高,金炉添否,是歌舞时外部环境的描写。全然是一副官贵闲人的作派。陈善《扪虱新语》卷七:“帝王文章。自有一般富贵气象。”此不虚言。据史书记载后主宫中非常官丽堂皇。如《五国故事》中说李煜:“尝于宫中以销金罗幕其壁,以白银钉瑇瑁而押之。又以绿钢刷隔眼,糊以红罗,种梅花于其外。又以花间设画小本亭子,才容二人。煜与爱姬周氏对酌于其中,如是数处。”又,宋·陶谷《清异录》卷上记载:“李后主每春盛时,梁栋窗壁柱拱阶砌,并作隔简密插杂花,榜曰锦洞天。”其宫中焚香之器名目繁多,奢华之极。但作者在此词只用此两句巧妙地描写作者金碧辉煌、雍容华贵的生活画面。“三丈透”言为时不早,其慵懒轻松的情态仿佛想见。“金炉”、“香兽”等已并非—般人家轻易置得。又何况是“次第添”。其中可料知歌舞进行已久,排场亦大。但主人对这些花销用度并不吝惜。通宵达旦的歌舞,奢丽浮华的器具,放浪不拘的宫廷生活,在作者眼里是那样的和谐自然。这也就自然地引入下片。
下片的首句承上片而来,写作者眼中佳人的舞姿,发散钗落,可以同上片首句对应看到,歌舞一直未休,可能是夜以继日的。词人非常细心地捕捉到了歌舞场景中的两个细节“地衣皱”、“金钗溜”。随着飞速旋转的舞步红锦织成的地毯打起皱来,舞女的金钗从发髻滑落下来。“酒恶”一句,写作者已经酒醉不支,但却仍旧以花解酒,力图继续饮宴。“拈‘字、“嗅”宇写酒醉时的娇态。微醉的她时而拈花带笑,嗅花为解,意犹木尽。尤见其酣嘻情趣、楚楚可怜。最后一句跳开的场面描写,从侧面反映这里的活动是如何的喧闹。从内容上看,词中反映的生活是空虚腐朽的,不仅在生活起居上一味地追求奢华,而且毫不顾及政事百姓,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享乐安逸当中。同时,作者在词中的种种作态对其本人来说,作者始终是抱着一种自得的、欣赏的态度的,作者的自我陶醉的心情甚至从另一个角度也可以得到说明——作者大概乐于或希望别人知道作者的这种生活,所以要使“别殿遥闻箫鼓奏”。从艺术上看,此词的结构严谨,技巧娴熟,语言华丽,喻象生动。上下两片承接自然紧密,浑然一体,场面描写细腻到位,情态表现活灵活现,如“酒恶时拈花蕊嗅”一句,贴近生活,使一个醉酒享乐的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尤其是“红日已高三丈透”句,更是被称为“绝唱”。
此词描写帝王享乐的词,艺术上的精美与内容上的腐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同时也同作者后期的词作形成了巨大的反差。由此可见,如果不是对这种耽于奢华生活乐而不疲,恐怕李煜也不一定会成为一个亡国之君,阶下之囚。历史的警醒也许正在于此。
恋情深·玉殿春浓花烂熳
毛文锡〔五代〕
玉殿春浓花烂熳,簇神仙伴。罗裙窣地缕黄金,奏清音。酒阑歌罢两沉沉,一笑动君心。永愿作鸳鸯伴,恋情深。
译文
注释
玉殿(diàn)春浓花烂熳,簇(cù)神仙伴。罗裙窣(sū)地缕黄金,奏清音。
玉殿:华丽的厅堂。簇神仙伴:聚集着一群神仙般的美女为伴。窣地:在地上拖曳。窣:勃窣,缓慢行走的样子。缕黄金:金黄色的丝缕妆饰着裙带。奏清音:奏出了清越动听的乐曲。
酒阑(lán)歌罢两沉沉,一笑动君心。永愿作鸳鸯伴,恋情深。
酒阑:酒将尽的意思。两沉沉:饮宴歌舞俱停,气氛沉静下来。
译文注释
玉殿(diàn)春浓花烂熳,簇(cù)神仙伴。罗裙窣(sū)地缕黄金,奏清音。
华丽的厅堂花开烂漫春意正浓,美貌女子与我簇拥相伴。金黄色丝缕装饰的衣裙拖曳在身后缓缓走动,耳畔回响着清越动听的乐曲。
玉殿:华丽的厅堂。簇神仙伴:聚集着一群神仙般的美女为伴。窣地:在地上拖曳。窣:勃窣,缓慢行走的样子。缕黄金:金黄色的丝缕妆饰着裙带。奏清音:奏出了清越动听的乐曲。
酒阑(lán)歌罢两沉沉,一笑动君心。永愿作鸳鸯伴,恋情深。
酒尽歌罢一时沉寂,妙语欢声撩动君心。愿天长地久仿效鸳鸯不离左右,相恋白首情真意切。
酒阑:酒将尽的意思。两沉沉:饮宴歌舞俱停,气氛沉静下来。
赏析
感怀呈所知
谭用之〔五代〕
十年流落赋归鸿,谁傍昏衢驾烛龙。竹屋乱烟思梓泽,酒家疏雨梦临邛。千年别恨调琴懒,一片年光览镜慵。早晚休歌白石烂,放教归去卧群峰。
译文
注释
译文注释
赏析
悼诗
李煜〔五代〕
永念难消释,孤怀痛自嗟。雨深秋寂莫,愁引病增加。咽绝风前思,昏朦眼上花。空王应念我,穷子正迷家。
译文
注释
译文注释
赏析
这首诗又名“悼幼子瑞保”。李煜与大周后的幼子仲宣,小字瑞保,生于李煜即位的当年。瑞保三岁时受封宣城(今安徽宣州)郡公,死后追封为岐王。瑞保这孩子生得眉目清秀,又天分极高。宋马令《南唐书》等史籍记载,瑞保三岁时授学《孝经》,即时成诵,不遗一字。受母亲的遗传影响,小小年纪的他就能审识音调。想象在宴会听乐之时,听倚在身边的孩儿分辩音律,指说乐调,给热爱艺术的父母等来多少欢乐,多少骄傲。更难得的是这孩子性情温顺,识得大体,随侍父母,或遇见大臣,进退从容,举止有礼,俨然一小大人的模样。如此可爱可喜的孩子,李煜夫妇视为掌上明珠,珍爱之极。据说李煜常常将他抱在膝头上,亲自教他诵读诗文。可惜这样一个天才般的儿童,却在四岁的时候突然夭折。
陆游《南唐书》卷一六记载:“宋乾德二年(964),仲宣才四岁日,戏佛像前,有大琉璃灯为猫触堕地,划然作声,仲宣因惊病得疾,竟卒。”时间据徐铉《岐王墓志铭》是在这一年的冬十月二日(《骑省集》卷一七)。马令《南唐书》卷七《宗室传》:“初,仲宣卒,后主哀甚,然恐重伤昭惠,常默坐饮泣而已,因为诗以写志云云。”这时,周氏正卧病在床,势将不起,李煜为瑞保的突然夭折而悲痛无已,却忧心引起周氏大恸而加剧病情,强力克制自己的情感,不能尽情地宣泄,因作此诗,以为悼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