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夜闻蚯蚓吟
卢仝 〔唐代〕
夏夜雨欲作,傍砌蚯蚓吟。念尔无筋骨,也应天地心。
汝无亲朋累,汝无名利侵。孤韵似有说,哀怨何其深。
泛泛轻薄子,旦夕还讴吟。肝胆异汝辈,热血徒相侵。
译文
注释
译文注释
赏析
卢仝
卢仝是范阳人。最初隐居在少室山,号玉川子。他的家及其贫困,只有图书堆积。后来以占卜选择住在洛城,只有破屋几间而已。有一仆人留着长胡子,不用头巾裹头;一奴蜱也光脚,且老掉了牙。终日苦吟,靠附近僧人送米维持生活。朝廷了解到他有清高耿介的节操,共两次以周到的礼节召他为谏议大夫,他都没有出仕。当时韩愈做河南行政长官,欣赏他的节操,很..► 103篇诗文 ► 0条名句
从军行·其二
李白〔唐代〕
百战沙场碎铁衣,城南已合数重围。 突营射杀呼延将,独领残兵千骑归。
译文
百战沙场碎铁衣,城南已合数重围。
身经沙场百战铁甲早已支离破碎,城池南面被敌人重重包围。
突营射杀呼延将,独领残兵千骑归。
突进营垒,射杀敌军大将,独自率领残兵杀开重围千骑而归。
参考资料:
1、
余恕诚.唐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3:250
2、
詹福瑞 等.李白诗全译.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226-980
注释
百战沙场¹碎铁衣²,城南已合数重围。
¹沙场:胡三省《通鉴注》:“唐人谓沙漠之地为沙场。”²碎铁衣:指身穿的盔甲都支离破碎。
突营射杀呼延¹将,独领残兵千骑归。
¹呼延:呼延,是匈奴四姓贵族之一,这里指敌军的一员悍将。
参考资料:
1、
余恕诚.唐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3:250
2、
詹福瑞 等.李白诗全译.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226-980
译文注释
百战沙场¹碎铁衣²,城南已合数重围。
身经沙场百战铁甲早已支离破碎,城池南面被敌人重重包围。
¹沙场:胡三省《通鉴注》:“唐人谓沙漠之地为沙场。”²碎铁衣:指身穿的盔甲都支离破碎。
突营射杀呼延¹将,独领残兵千骑归。
突进营垒,射杀敌军大将,独自率领残兵杀开重围千骑而归。
¹呼延:呼延,是匈奴四姓贵族之一,这里指敌军的一员悍将。
参考资料:
1、
余恕诚.唐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3:250
2、
詹福瑞 等.李白诗全译.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226-980
赏析
诗人不直述战事的进展,而将读者置身于险象环生的局势,感受写迫的态势。
首句“百战沙得碎铁衣”,诗人用平直叙起的笔法写出了征战环境之“苦”。“百战”,意谓战事频繁。“碎铁衣”,形容气候恶劣,斗争严酷。其中,“碎”字下骑绝妙,颇值玩味。将士的铠甲都已冻碎难着,令人宛见“瀚海阑干百丈冰,愁云惨淡万里凝”的塞外荒寒景象。此外,唐军将士因长期作战,来不及休整,给养十分困难的情形,也可由此一“碎”字思而骑之。
“突营射杀呼延将,独领残兵千骑归。”这里指敌军的一员悍将。我方这位身经百战的英雄,正是选中他作为目标,在突营闯阵的时候,首先将他射杀,使敌军陷于慌乱,乘机杀开重围,独领残兵,夺路而出。
诗中表现的是一位勇武过人的英雄,而所写的战争从全局上看,是一得败仗。但虽败却并不令人丧气,而是败中见出了豪气。“独领残兵千骑归”,“独”字几乎有千斤之力,压倒了敌方的千军万马,给人以顶天立地之感。诗没有对这位将军进行肖像描写,但通过写张的战斗得景,把英雄的精神与气概表现骑异常鲜明而突出,给人留下难忘的印象。将这得惊心动魄的突围战和首句“百战沙得碎铁衣”相对照,让人想到这不过是他“百战沙得”中的一仗。这样,就把刚才这一得突围战,以及英雄的整个战斗历程,渲染骑格外威武壮烈,完全传奇化了。诗让人不觉骑出现在眼前的是一批残兵败将,而让人感到这些血泊中拚杀出来的英雄凛然可敬。象这样在一首小诗里敢于去写严酷的斗争,甚至敢于去写败仗,而又从败仗中显出豪气,给人以鼓舞,如果不具备象盛唐诗人那种精神气概是写不出的。
客中作
李白〔唐代〕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 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
译文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
兰陵美酒甘醇醉人散发着郁金的香气,盛满玉碗色泽如琥珀般清莹秀彻。
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
只要主人同我一道畅饮,一醉方休,哪里还管这里是家乡还是异乡?
参考资料:
1、
张国举.唐诗精华注译评.长春:长春出版社,2010:162
2、
余恕诚 等.唐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3:335
注释
兰陵¹美酒郁金香²,玉碗³盛来琥(hǔ)珀(pò)⁴光。
¹兰陵:今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一说位于今四川省境内。²郁金香:散发郁金的香气。郁金,指姜科姜黄属植物,其块根主要用为药材,亦可浸酒、染色。³玉碗:玉制的食具,亦泛指精美的碗。⁴琥珀:一种树脂化石,呈黄色或赤褐色,色泽晶莹。这里形容美酒色泽如琥珀。
但使¹主人能醉客²,不知何处是他乡³。
¹但使:只要。²醉客:让客人喝醉酒。醉,使动用法。³他乡:异乡,家乡以外的地方。
参考资料:
1、
张国举.唐诗精华注译评.长春:长春出版社,2010:162
2、
余恕诚 等.唐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3:335
译文注释
兰陵¹美酒郁金香²,玉碗³盛来琥(hǔ)珀(pò)⁴光。
兰陵美酒甘醇醉人散发着郁金的香气,盛满玉碗色泽如琥珀般清莹秀彻。
¹兰陵:今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一说位于今四川省境内。²郁金香:散发郁金的香气。郁金,指姜科姜黄属植物,其块根主要用为药材,亦可浸酒、染色。³玉碗:玉制的食具,亦泛指精美的碗。⁴琥珀:一种树脂化石,呈黄色或赤褐色,色泽晶莹。这里形容美酒色泽如琥珀。
但使¹主人能醉客²,不知何处是他乡³。
只要主人同我一道畅饮,一醉方休,哪里还管这里是家乡还是异乡?
¹但使:只要。²醉客:让客人喝醉酒。醉,使动用法。³他乡:异乡,家乡以外的地方。
参考资料:
1、
张国举.唐诗精华注译评.长春:长春出版社,2010:162
2、
余恕诚 等.唐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3:335
赏析
这首诗语意新奇,形象洒脱,一反游子羁旅乡愁的古诗文传统,抒写了身虽为客却乐而不觉身在他乡的乐观情感,充分表现了李白豪迈不羁的个性和李诗豪放飘逸的特色,并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盛唐时期的时代气氛。
抒写离别之悲、他乡作客之愁,是古代诗歌创作中一个很普遍的主题。然而这首诗虽题为“客中”作,抒写的却是作者的另一种感受。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这首《客中作》是这样开头的,郁金指姜科姜黄属植物,其块根主要用为药材,亦可浸酒、染色。古时用来浸酒,用郁金浸过的酒,呈金黄色,芳香 扑鼻。琥珀,松柏树脂化石,呈黄色或赤褐色,此处形容美酒的色泽晶莹可爱。谁都知道,李白一生对美酒是情有独钟的,只要有美酒,李白便可以忘乎所以,美酒 对李白的神奇效力由此可见一斑。眼前又是同样的场合,只不过“金樽”换上了“玉碗”,人也不是在长安天子脚下,身处民间的李白更可以放浪形骸,尽情享受了,地方上的佳酿,也许更加别有风味,就是因为这首流千古的饮酒歌,到现在才会出现许多冠以“兰陵”字样的酒品。这时摆在面前的兰陵佳酿,色泽清洌,酒香扑鼻,李白看在眼里,美在心间,恨不得马上就喝它个一醉方休。不过,李白一生面对的美酒盛筵,何止千万?那么这一次使得李白忘记了乡愁的到底是什么呢,其实并不是美酒,而是多情的主人。
“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这两句诗,可以说既在人意中,又出人意外。说在人意中,因为它符合前面描写和感情发展的自然趋向;说出人意外,是因为《客中作》这样一个似乎是暗示要写客愁的题目,在李白笔下,完全是另一种表现。这样诗就显得特别耐人寻味。诗人并非没有意识到是在他乡,当然也并非丝毫不想念故乡。但是,这些都在兰陵美酒面前被冲淡了。一种流连忘返的情绪,甚至乐于在客中、乐于在朋友面前尽情欢醉的情绪完全支配了他。由身在客中,发展到乐而不觉其为他乡,正是这首诗不同于一般羁旅之作的地方。
全诗语奇意也奇,形象潇洒飘逸,充分表现了李白豪放不羁的个性,并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盛唐时期的时代气氛。
任弘农尉献州刺史乞假还京
李商隐〔唐代〕
黄昏封印点刑徒,愧负荆山入座隅。却羡卞和双刖足,一生无复没阶趋。
译文
注释
黄昏封印点刑徒,愧负荆(jīng)山入座隅(yú)。
封印:旧时官署于岁暮年初停止办公,称为“封印”。刑徒:受刑之人;囚徒。愧负:自愧逊色。荆山:此处指虢州湖城县(今河南灵宝)南的荆山,乃传说中黄帝铸鼎处。座隅:座位的旁边。
却羡卞(biàn)和双刖(yuè)足,一生无复没(mò)阶趋。
卞和:春秋楚人。刖足:断足,是古代的一种酷刑。没阶:尽阶,走完台阶,为迎送宾客的礼貌行为。趋:小步快走,表示恭敬。
参考资料:
1、 陈永正.李商隐诗选译.成都:巴蜀书社,1991:50-51
译文注释
黄昏封印点刑徒,愧负荆(jīng)山入座隅(yú)。
黄昏时候散衙封印,清点在押的囚徒,惭愧啊,有负你了,荆山,又映进座隅。
封印:旧时官署于岁暮年初停止办公,称为“封印”。刑徒:受刑之人;囚徒。愧负:自愧逊色。荆山:此处指虢州湖城县(今河南灵宝)南的荆山,乃传说中黄帝铸鼎处。座隅:座位的旁边。
却羡卞(biàn)和双刖(yuè)足,一生无复没(mò)阶趋。
这时倒羡慕卞和,他被砍掉了双足,好免得一生一世,在阶前屈辱奔趋。
卞和:春秋楚人。刖足:断足,是古代的一种酷刑。没阶:尽阶,走完台阶,为迎送宾客的礼貌行为。趋:小步快走,表示恭敬。
参考资料:
1、 陈永正.李商隐诗选译.成都:巴蜀书社,1991:50-51
赏析
此诗一开头就从这卑微低贱的尉职说起,“黄昏封印点刑徒”,“封印”、“点刑徒”,这就是县尉每天黄昏时的例行公事。诗人不是含糊地一笔带过,而是具体地、不厌其烦地一一点出,更显示了这职责的无聊和不堪忍受。
第二句“愧负荆山入座隅”,与首句成一鲜明对比,以荆山的巍峨高耸反衬自己的沉沦下僚。李商隐赴弘农尉任时曾途经荆山,并写了一首《荆山》诗,诗云:“压河连华势孱颜,鸟没云归一望间。杨仆移关三百里,可能全是为荆山。”对荆山极力赞美,因此这里才顺手拈来反衬自己的处境。
诗的后两句是用典:“却羡卞和双刖足,一生无复没阶趋。”相传春秋时楚人卞和在荆山(今湖北南漳县南)得到一块玉璞,曾献之于楚厉王和武王,都被误认为是石头,而以欺君之罪先后把他的双足砍掉。后来,楚文王即位,才使玉人治之,得宝玉,名之曰“和氏之璧”。卞和得璞的荆山与作者所在的荆山同名,故有这样的联想。卞和因献玉而两次被刖足,这是无比悲惨的遭遇。可是李商隐却希望自己能像卞和那样把双足砍断,这样,就再也不必在官府奉迎趋拜了,其惨烈又还迥出乎卞和之上。
李商隐写作曾被人讥为“獭祭鱼”,因为他很喜欢用典。其实李商隐诗的许多典故都是用得很成功的,比如这首诗,在用典上就有两点很值得注意:一是自然巧妙。诗人是从眼前的荆山联想到卞和得玉石的荆山,又由这一荆山联想到卞和献玉的不幸遭遇,又由卞和之不幸联想到自己之不幸,所以就非用这一典不可。二是花样翻新。它不是一般的比附或替代式的用典,而是根据内容需要来用典,“典”只是辅,只是宾,是诗人此时那种强烈愤懑之情的映衬,一个“羡”字,真是惊心动魄,令人不忍卒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