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析 注释 译文

秦风·无衣

题玄武禅师屋壁(屋在中江大雄山) 〔先秦〕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复制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译文
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那长袍。君王发兵去交战,修整我那戈与矛,杀敌与你同目标。
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那内衣。君王发兵去交战,修整我那矛与戟,出发与你在一起。
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那战裙。君王发兵去交战,修整甲胄与刀兵,杀敌与你共前进。

注释

注释
袍:长袍,即今之斗篷。
王:此指秦君。一说指周天子。于:语助词。兴师:起兵。
同仇:共同对敌。
泽:通“襗”,内衣,如今之汗衫。
作:起。
裳:下衣,此指战裙。
甲兵:铠甲与兵器。
行:往。

赏析

  这首诗充满了激昂慷慨、同仇敌忾的气氛。按其内容,当是一首战歌。全诗表现了秦国军民团结互助、共御外侮的高昂士气和乐观精神,其独具矫健而爽朗的风格正是秦人爱国主义精神的反映。

  当时的秦国位于今甘肃东部及陕西一带。那里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班固在《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中说秦地“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焉。”朱熹《诗集传》也说:“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这首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确实反映了秦地人民的尚武精神。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他们就一呼百诺,紧跟出发,团结友爱,协同作战,表现出崇高无私的品质和英雄气概。

  由于此诗旨在歌颂,也就是说以“美”为主,所以对秦军来说有巨大的鼓舞力量。据《左传》记载,鲁定公四年(公元前506年),吴国军队攻陷楚国的首府郢都,楚臣申包胥到秦国求援,“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于是一举击退了吴兵。可以想像,在秦王誓师的时候,此诗犹如一首誓词;对士兵们来说,则又似一首动员令。

  如前所述,秦人尚武好勇,反映在这首诗中则以气概胜。诵读此诗,不禁为诗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那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艺术效果,第一是每章开头都采用了问答式的句法。一句“岂曰无衣”,似自责,似反问,洋溢着不可遏止的愤怒与愤慨,仿佛在人们复仇的心灵上点上一把火,于是无数战士同声响应:“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第二是语言富有强烈的动作性:“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使人想像到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这样的诗句,可以歌,可以舞,堪称激动人心的活剧。

  诗共三章,采用了重叠复沓的形式。每一章句数、字数相等,但结构的相同并不意味简单的、机械的重复,而是不断递进,有所发展的。如首章结句“与子同仇”,是情绪方面的,说的是他们有共同的敌人。二章结句“与子偕作”,作是起的意思,这才是行动的开始。三章结句“与子偕行”,行训往,表明诗中的战士们将奔赴前线共同杀敌了。这种重叠复沓的形式固然受到乐曲的限制,但与舞蹈的节奏起落与回环往复也是紧密结合的,而构成诗中主旋律的则是一股战斗的激情,激情的起伏跌宕自然形成乐曲的节奏与舞蹈动作,正所谓“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礼记·乐记》)

本节内容由匿名网友上传,原作者已无法考证。本站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猜您喜欢
赏析 注释 译文

书锋

宫词 其七十五〔先秦〕

忍之须臾,乃全汝躯。
详情
赏析 注释 译文

师旷撞晋平公

韩非〔先秦〕

晋平公与群臣饮,饮酣,乃喟然叹曰:“莫乐为人君!惟其言而莫之违。”师旷侍坐于前,援琴撞之。公被衽而避,琴坏于壁。公曰:“太师谁撞?”师旷曰:“今者有小人言于侧者,故撞之。”公曰:“寡人也。”师旷曰:“哑!是非君人者之言也。”左右请除之。公曰:“释之,以为寡人戒。”
详情
赏析 注释 译文

慎子引谚

二月二十四日至魏塘七首 其二〔先秦〕

不聪不明。不能为王。不瞽不聋。不能为公。
详情
赏析 注释 译文

车邻

寄阳岐西峰僧〔先秦〕

有车邻邻,有马白颠。未见君子,寺人之令。阪有漆,隰有栗。既见君子,并坐鼓瑟。今者不乐,逝者其耋。阪有桑,隰有杨。既见君子,并坐鼓簧。今者不乐,逝者其亡。
详情
赏析 注释 译文

葛生

朱实送桂花〔先秦〕

葛生蒙楚,蔹蔓于野。予美亡此,谁与?独处?葛生蒙棘,蔹蔓于域。予美亡此,谁与?独息?角枕粲兮,锦衾烂兮。予美亡此,谁与?独旦?夏之日,冬之夜。百岁之后,归于其居。冬之夜,夏之日。百岁之后,归于其室。
详情
Copyright © 2024 古诗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40468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