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jiāo)聊之实,蕃衍(yǎn)盈升。彼其之子,硕(shuò)大无朋。椒聊且(jū),远条且。
椒:花椒,又名山椒。聊:同“莍”,亦作“朻”、“梂”,草木结成的一串串果实。蕃衍:生长众多。盈:满。升:量器名。硕大:指身体高大强壮。无朋:无比。且:语末助词。远条:指香气远扬。一说长长的枝条。条:长。
椒聊之实,蕃衍盈匊(jū)。彼其之子,硕大且笃(dǔ)。椒聊且,远条且。
匊:“掬”的古字,两手合捧。亦通。笃:厚重。形容人体丰满高大。
参考资料:
椒(jiāo)聊之实,蕃衍(yǎn)盈升。彼其之子,硕(shuò)大无朋。椒聊且(jū),远条且。
花椒树上果实累累香满园,繁衍丰茂采来可把升装满。那至诚至敬仁义的君子啊,他形象高大不能表之以言。愿他像果实累累的花椒树,繁密枝条伸展得长长远远。
椒:花椒,又名山椒。聊:同“莍”,亦作“朻”、“梂”,草木结成的一串串果实。蕃衍:生长众多。盈:满。升:量器名。硕大:指身体高大强壮。无朋:无比。且:语末助词。远条:指香气远扬。一说长长的枝条。条:长。
椒聊之实,蕃衍盈匊(jū)。彼其之子,硕大且笃(dǔ)。椒聊且,远条且。
花椒树上果实累累香满园,繁衍丰茂两手采来一捧满。那至诚至敬仁义的君子啊,他诚实高大而且忠厚良善。愿他像果实累累的花椒树,繁密枝条伸展得长长远远。
匊:“掬”的古字,两手合捧。亦通。笃:厚重。形容人体丰满高大。
参考资料:
根据胡长青的说法,把此诗理解为赞美男子的诗应更为切合诗旨。他说,因为《诗经》所产生的时代,属于父系社会,男子早已享有无上的权威,这时期的生殖崇拜是以男性为主题的,称赞子孙众多,是对男性生殖能力的颂扬。把生育单纯地归之于妇女,囿于现代的认识习惯,不免惑于事物的表象了。再考察一下诗的本身,通观全篇,并不存在一处描写妇女某种特征的字句,况且“硕大无朋”“硕大且笃”,不是描绘妇女的词语。如果与《卫风·硕人》对妇女身材的描写相对照,更可明了二者的区别。
此诗首先以兴的手法,抒写景物之美。粗大虬曲的花椒树,枝叶繁茂,碧绿的枝头,结着一串串鲜红的花椒子,阵阵清香,随风飘动,长势喜人,丰收在望,采摘下来,足有满满的一升。接着,以此为铺垫,以椒喻人,赞美那个高大健壮的男子,人丁兴旺,子孙像花椒树上结满的果实那样众多。比喻新奇、妥贴,增强了诗歌的表现力和感染力。后两句又回到了对花椒的抒写上,但因有了中间比喻部分的过渡,已不同于前两句的单纯起兴,而是比兴合一,人椒互化,前后呼应,对人物的赞美进一步深化,含蕴隽永,有余音袅袅之感。而语尾助词“且”的连用,更是增强了情感的抒发,企慕之意,可谓一往情深。
此诗的第二章几乎是第一章的再现,只是调换了两个字,这种复沓的修辞手法,通过对某种事物的反复吟诵,可以收到一唱三叹、情意深致的艺术效果。此诗另一个更为突出的特点,是成功地运用了比兴的艺术手法,比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兴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朱熹《诗集传》)。比兴的运用,不但使诗的开篇较为自然,没有突兀感;而且以人所共知的美好事物喻人,较含蓄通俗地表现出被赞美主体的品性内涵,易于为人理解、认同。这在《诗经》中运用得极为广泛,“善鸟香草以配忠贞”(王逸《楚辞章》),也为后世的文学作品所普遍接受。
予其惩(chéng),而毖(bì)后患。莫予荓(píng)蜂,自求辛螫(shì)。肇(zhào)允彼桃虫,拚(fān)飞维鸟。未堪家多难,予又集于蓼(liǎo)。
予:成王自称。其:语助词。惩:警戒。毖:谨慎。前两句的标点,有人在“而”后断句。荓蜂:微小的草和蜂。对此也有不同的解释。一说“荓”是使的意思。辛:酸痛。螫:敕的假借字,勤劳。肇:始。允:信。也有人说,允是语助词。桃虫:即鹪鹩,一种极小的鸟。拼飞:鸟飞动貌。拼:通“翻”,翻飞。蓼:草本植物,其味苦辣,古人常以之喻辛苦。此句喻自己又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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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其惩(chéng),而毖(bì)后患。莫予荓(píng)蜂,自求辛螫(shì)。肇(zhào)允彼桃虫,拚(fān)飞维鸟。未堪家多难,予又集于蓼(liǎo)。
我必须深刻吸取教训,作为免除后患的信条:不再轻忽小草和细蜂,受毒被螫才知道烦恼;如今才相信小小鹪鹩,转眼便化为凶恶大鸟;国家多难已不堪重负,我又陷入苦涩的丛草!
予:成王自称。其:语助词。惩:警戒。毖:谨慎。前两句的标点,有人在“而”后断句。荓蜂:微小的草和蜂。对此也有不同的解释。一说“荓”是使的意思。辛:酸痛。螫:敕的假借字,勤劳。肇:始。允:信。也有人说,允是语助词。桃虫:即鹪鹩,一种极小的鸟。拼飞:鸟飞动貌。拼:通“翻”,翻飞。蓼:草本植物,其味苦辣,古人常以之喻辛苦。此句喻自己又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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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的篇名,大多是取于篇内的成句、成词。周颂中只有《酌》《赉》《般》的篇名不在该篇文字之内;而《小毖》却又特别,“毖”取于篇内,“小”则取自篇外。《小毖》的题意,方玉润《诗经原始》以为即是“大戒”,颇见其新,但如果说从“小者大之源”(《后汉书·陈忠传》)的角度而言方说尚勉强可通,那么,戒之意已在“惩”中表示而不题篇名为“小惩”就非方氏新说所能解释。就题目而言,”小毖“应是小心谨慎之意。
《周颂·小毖》篇名中点出了“毖”,诗中却除前两句“惩”“毖”并叙外,其余六句则纯然强调“惩”。
“莫予荓蜂”句中“荓蜂”的训释,对于诗意及结构的认识颇关重要。孔疏释为“掣曳”,朱熹《诗集传》释“荓”为“使”,均属未得确解,以致串释三、四两句时虽曲意迎合,仍殊觉难以圆通。其实,“荓蜂”是指微小的草和蜂,易于忽视,却能对人施于“辛螫”之害,与五、六两句“桃虫”化为大鸟形成并列的生动比喻,文辞既畅,比喻之义亦显。
“未堪家多难”一句,与《周颂·访落》完全相同,但因后者作于周公摄政前,而此篇作于周公归政后,所以同一诗句含义便有差别。《周颂·访落》中此句是说国家处于多事之秋,政局因武王去世而动荡不安,自己(成王)年幼并缺少经验而难以控制;《周颂·小毖》中则是指已经发生并被平定的管叔、蔡叔、武庚之乱。
由于创作时间有先后之别,《周颂·访落》可以说是周公代表成王所发表的政策宣言,而《周颂·小毖》则信乎为成王自己的声音。其时,成王年齿已长,政治上渐趋成熟,亲自执政的愿望也日益强烈。不过,在《周颂·小毖》中,成王这种强烈的愿望,并非以豪言壮语,而是通过深刻反省予以表达,其体现便是前面所说的着重强调“惩”。
《周颂·小毖》的主旨在于惩前毖后。惩前的大力度,正说明反省之深刻,记取教训之牢,以见毖后决心之大。惩前是条件,毖后是目的,诗中毖后的目的虽然没有丝毫的展示,却已隐含在惩前的条件的充分描述之中。在诗中,读者可以体会到成王深刻的反省:自己曾为表面现象蒙蔽而受害,曾面临小人图穷而匕现的威胁,也曾经历过难以摆脱的危机。但这何尝又不由此而受到启发,进而深思:此时的成王,已经顺利度过危机,解除了威胁,而更重要的是,他已成熟.并将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决心为巩固政权而行天子之威令。
《周颂·小毖》隐威令于自省,寓毖后于惩前,其实正是对群臣的震慑,但含而不露,符合君临海内的天子身份,其笔墨之经济,也显示出创作匠心。“惩前毖后”这一成语即由《周颂·小毖》而来。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亦:也。欲:想要。兼:同时具有。舍:舍弃。取:选取。甚:超过。于:比。故:所以,因此。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恶:厌恶。患:祸患,灾难。辟:通“避”,躲避。如使:假如,假使。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莫:没有。则:那么。凡:凡是,一切。得生:保全生命。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为:做。而:但是。是故:这是因为。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 独:仅。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是:此,这样。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一箪(dān)食,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欤 通 与;乡 通 向;辟 通 避)
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则:就。弗:不。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蹴:用脚踢。而:表修饰。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何加:有什么益处。何 介词结构,后置。宫室:住宅。奉:侍奉。得我感激我。得:通“德”,感激。与:通“欤”,语气助词。乡:通“向”,从前。已:停止,放弃。本心:本性,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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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因此有灾祸我也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办法什么不可以做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亦:也。欲:想要。兼:同时具有。舍:舍弃。取:选取。甚:超过。于:比。故:所以,因此。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恶:厌恶。患:祸患,灾难。辟:通“避”,躲避。如使:假如,假使。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莫:没有。则:那么。凡:凡是,一切。得生:保全生命。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为:做。而:但是。是故:这是因为。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 独:仅。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是:此,这样。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一箪(dān)食,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欤 通 与;乡 通 向;辟 通 避)
一碗食物,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它就会饿死。如果盛气凌人地呼喝着给他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就连乞丐也会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它。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则:就。弗:不。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蹴:用脚踢。而:表修饰。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何加:有什么益处。何 介词结构,后置。宫室:住宅。奉:侍奉。得我感激我。得:通“德”,感激。与:通“欤”,语气助词。乡:通“向”,从前。已:停止,放弃。本心:本性,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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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