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有富人,天雨墙坏。其子曰:“不筑,必将有盗。”其邻人之父亦云。暮而果大亡其财,其家甚智其子,而疑邻人之父(fǔ)。
智其子:以为他的儿子很聪明,聪慧,机智。宋:宋国。 雨:下雨(名词作动词)。.坏:毁坏,损坏。筑:修补。盗:偷盗。动词活用作名词。富人;富裕的人。亦云:也这样说。云:说。亦:也。暮:晚上。而:无义。表示承接关系。果:果然。亡:丢失。父:邻居家的老人。甚:很。而(疑邻人之父):表示转折关系。家:家里的人。
宋有富人,天雨墙坏。其子曰:“不筑,必将有盗。”其邻人之父亦云。暮而果大亡其财,其家甚智其子,而疑邻人之父(fǔ)。
宋国有个富人,因下大雨,墙坍塌下来。他儿子说:“如果不赶紧修筑它,一定有盗贼进来。”他们隔壁的老人也这么说。这天晚上果然丢失了大量财物,这家人很赞赏儿子聪明,却怀疑偷盗是隔壁那个老人干的。
智其子:以为他的儿子很聪明,聪慧,机智。宋:宋国。 雨:下雨(名词作动词)。.坏:毁坏,损坏。筑:修补。盗:偷盗。动词活用作名词。富人;富裕的人。亦云:也这样说。云:说。亦:也。暮:晚上。而:无义。表示承接关系。果:果然。亡:丢失。父:邻居家的老人。甚:很。而(疑邻人之父):表示转折关系。家:家里的人。
从邻人的老人说,好心没好报,归到交浅言深上,从此人情练达,沉默是金。这一层不说。这摆明了是批评主人家不对,同样的意见因为亲疏远近而态度迥异,所谓“薄者见疑”。意即亲疏厚薄是一种妨碍,妨碍了主人家对真相正误的认识。
其实韩非本意倒非批评“智其子疑其邻”的主人家,这则寓言见于《说难》篇,意思是劝说别人是何等的困难,因为每个人所处的位置不同。这是被韩非当做一个事实接受的,所以他的主要目标是研究那些能够有助于让别人听取自己意见的注意事项。交浅不可言深就是注意事项之一,所以韩非这则寓言的本意是批评富人的做法——因两人身份不同而受到不同的待遇。
被韩非当做事实接受的“薄者见疑”,在今天有更加技术化的解释。“每个人所处位置不同”的说法换成经济学语言,就是因信息的不对称状态而导致交易费用的迥异,从而影响每个人的判断和行为选择。韩非子在《说难》中的一切努力,就是今天信息经济学企图解决的问题,即如何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让对方说真话,让对方相信自己的话,最终与对方达成契约。
其实除了上帝,没人能够批评失窃者的怀疑。因为上帝知道究竟是谁干的,我们都不知道,所以破案之前不能说三道四。而韩非子讲故事很缺德,最后没说案子破是没破。这怀疑就一直都很合理。“亲疏”的差别这里有两个意义,两方面都构成我们判价分析问题的重要进路,而非妨碍。其一是利益立场的分殊。之所以智其子而不疑其子,因为他儿子是财产权的共同受益人和继承人,除非爷俩的关系另出问题,他儿子显然缺乏盗窃的合理利益动机。其二则是信息的不对称。交易费用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了解对方和建立信任机制的成本。“亲”意味着这一成本很低,“疏”意味着成本的高昂。所以建立起现代法治秩序和信用体系之前,交易的半径总不太可能超越“亲疏”的圈子(差序格局),而延伸到陌生人环境中去。
儿子是什么样的人老子自然很清楚,邻人是怎么样的人却不了解。这是怀疑的合理基础。一个重要细节是案发之前,主人对二人的建议并没有因为亲疏远近而厚此薄彼。邻人“见疑”是在案发之后。我们设想一番,墙坏和失窃之间,只有短短几个小时。半天时间知道这一事实并利用这一事实的人很有限,古人地广人稀,邻里原本很少。人口流动性又差,外来人口会非常引人注目。这案子交给美利坚、不列颠、俄罗斯或者爪哇国哪一家警察局,根据已有线索,这位邻人也必将是最重要的嫌疑人。
在一种非法治文化中,“被怀疑”是一种羞辱,甚至会直接导致司法的有罪推定或人际中的歧视。其实这才是“智子疑邻”遭到批评的深层文化心理因素。在一种法治文化中,“怀疑”是一种合理的、大方得体的态度。不怀疑对方可能违约,就不用签合同。不怀疑政府会滥用权力,就不需要宪政民主。而和自己爹妈做生意,也可以不签合同,你不能没来由的说人家法律意识差。因为不签合同的成本可能更低。这和智子疑邻是一个道理。
启示:两个人会因为身份和关系的不同,而遭到不同的对待。
晋人归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于是荀(xún)首佐中军矣,故楚人许之。
归:送还。公子谷臣:楚庄王的儿子。连尹襄老:连尹是楚国官名,襄老是楚国的大臣。连尹、楚国主射之官。求:索取。于是:在这个时候。佐中军;担任中军副帅。
王送知罃(yīng),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guó)。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lù),君之惠也。臣实不才,又谁敢怨?”
治戎:治兵,演习军队。这里的意思是交战。馘:割下敌方战死者的左耳(用来报功)。这里与“俘”连用,指俘虏。鼓:取血涂鼓,意思是处死。即戮:接受杀戮。
王曰:“然则德我乎?”对曰:“二国图其社稷(jì),而求纾(shū)其民,各惩其忿(fèn),以相宥(yòu)也,两释累囚,以成其好。二国有好,臣不与及,其谁敢德?”
惩:戒,克制。忿:怨恨。宥;宽恕,原谅。与及:参与其中,相干。
王曰:“子归何以报我?”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
任:担当。
外臣:外邦之臣。臣子对别国君主称外臣。宗:宗庙。不获命:没有获得国君允许杀戮的命令。宗职:祖宗世袭的职位。偏师:副帅、副将所属的军队,非主力军队。致死:献出生命。
王曰:“晋未可与争。”重为之礼而归之。
晋人归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于是荀(xún)首佐中军矣,故楚人许之。
晋人把楚国公子谷臣和连尹襄老的尸首归还给楚国,以此要求交换知罃。当时荀首已经是中军副帅,所以楚人答应了。
归:送还。公子谷臣:楚庄王的儿子。连尹襄老:连尹是楚国官名,襄老是楚国的大臣。连尹、楚国主射之官。求:索取。于是:在这个时候。佐中军;担任中军副帅。
王送知罃(yīng),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guó)。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lù),君之惠也。臣实不才,又谁敢怨?”
楚王送别知罃,说:“您恐怕怨恨我吧!”知罃回答说:“两国兴兵,下臣没有才能,不能胜任自己的任务,所以做了俘虏。君王的左右没有用我的血来祭鼓,而让我回国去接受诛戮,这是君王的恩惠啊。下臣实在没有才能,又敢怨恨谁?”
治戎:治兵,演习军队。这里的意思是交战。馘:割下敌方战死者的左耳(用来报功)。这里与“俘”连用,指俘虏。鼓:取血涂鼓,意思是处死。即戮:接受杀戮。
王曰:“然则德我乎?”对曰:“二国图其社稷(jì),而求纾(shū)其民,各惩其忿(fèn),以相宥(yòu)也,两释累囚,以成其好。二国有好,臣不与及,其谁敢德?”
楚王说:“那么感激我吗?”知罃回答说:“两国为自己的国家打算,希望让百姓得到平安,各自抑止自己的愤怒,来互相原谅,两边都释放被俘的囚犯,以结成友好。两国友好,下臣不曾与谋,又敢感激谁?”
惩:戒,克制。忿:怨恨。宥;宽恕,原谅。与及:参与其中,相干。
王曰:“子归何以报我?”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
楚王说:“您回去,用什么报答我?”知罃回答说:“下臣无所怨恨,君王也不受恩德,没有怨恨,没有恩德,就不知道该报答什么。”
任:担当。
外臣:外邦之臣。臣子对别国君主称外臣。宗:宗庙。不获命:没有获得国君允许杀戮的命令。宗职:祖宗世袭的职位。偏师:副帅、副将所属的军队,非主力军队。致死:献出生命。
王曰:“晋未可与争。”重为之礼而归之。
楚王说:“晋国是不能和它争夺的。”于是就对他重加礼遇而放他回去。
江有汜(sì),之子归,不我以。不我以,其后也悔。
江:长江。汜:由主流分出而复汇合的河水。归:荣归故里。妇人谓嫁曰归。不我以:不带我。我,媵自我也。
江有渚(zhǔ),之子归,不我与。不我与,其后也处。
渚:水中小洲。不我与:不与我相聚。处:忧愁。
江有沱(tuó),之子归,不我过。不我过,其啸也歌。
沱:长江的支流名称。或以为与“汜”同。过:至也。一说度。其啸也歌:啸是唱歌没有谱和调的意思。啸,蹙口出声,以舒愤懑之气,言其悔时也。歌,则得其所处而乐也。
参考资料:
江有汜(sì),之子归,不我以。不我以,其后也悔。
江水决堤啊又流回,心爱的人儿别处飞,从此再不和我相随。没有我相伴相陪你,终有一天你会懊悔。
江:长江。汜:由主流分出而复汇合的河水。归:荣归故里。妇人谓嫁曰归。不我以:不带我。我,媵自我也。
江有渚(zhǔ),之子归,不我与。不我与,其后也处。
江水静流啊积沙岛,心爱的人儿别处飞,从此再不和我相交。在没有我的日子里,祝你平安岁月静好。
渚:水中小洲。不我与:不与我相聚。处:忧愁。
江有沱(tuó),之子归,不我过。不我过,其啸也歌。
江水改道啊又成河,心爱的人儿别处飞,从此再不来看望我。虽然我们不再相逢,愿你好日子歌里过。
沱:长江的支流名称。或以为与“汜”同。过:至也。一说度。其啸也歌:啸是唱歌没有谱和调的意思。啸,蹙口出声,以舒愤懑之气,言其悔时也。歌,则得其所处而乐也。
参考资料:
全诗三章。三章诗的开头都是写景。“汜”、“渚”、“沱”,上面的译文都从支流这一意义上翻译,而在弃妇心目中,这一条条不同的支流都是看得见的具体存在。她住在“汜”、“渚”、“沱”一带,她丈夫当年从水路而来,最后又从这些支流中的一条乘坐小船悄然离去。从表现手法说,各章的首句都是直陈其事,用的是赋体;从江水有支流,引出“之子归”的事实,则在赋体之中又兼有比兴的意味。
诗中的丈夫是一位薄情郎。在三章诗中,那弃妇分别用“不我以”、“不我与”、“不我过”来诉说丈夫对她的薄情。“不我以”,是不一道回去;“不我与”,是行前不和“我”在一起;“不我过“,是有意回避,干脆不露面。丈夫在感情上是如此吝啬,做的是那样地恩尽义绝,无需再添加笔墨,其薄情薄意已如画出。
诗中的弃妇是一位自信心很强的女人。她相信自己在丈夫感情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因而预言丈夫今日的背弃行为,日后必将在感情上受到自我惩罚,这就是各章结句所说的“其后也悔”、“其后也处”、“其啸也歌”。值得注意的是,丈夫将受到的感情上的自我惩罚与他背弃自己妻子的行为之间的对应关系:“不我以”引出“悔”,“不我与”带来“处”,“不我过”导致“啸歌”。其愈是绝情,其后果也就愈加严重。当然,这只是弃妇一厢情愿的假想之辞。事实上,那男子很可能事过境迁,在感情上并不引起任何震动。对于理解这首诗来说,重要的不在于弃妇自信的论断日后是否会成为事实,而是隐藏在这一论断背后的弃妇思想感情的复杂性。弃妇设想故夫日后会后悔今日的背弃行为,其中就隐含了弃妇对于夫妇关系重归于好的企盼;预言故夫今日的轻率必将招致日后的痛苦,这又泄露出弃妇恨过于爱的报复性的心态。这是她的软弱,也是她的坚强。由此决定了这首诗风格上的特点,既一唱三叹,极尽缠绵,又柔中见刚,沉着痛快。
此诗每章的前三句叙事,后两句抒情。其中第三、四句重出——男子的薄情集中表现在这一句,女子的痛苦不幸也根源于这一句,因而采取了反覆咏叹的形式。重出的这一句子中的关键字,各章不同。从一章的“以”,一转而为二章的“与”,再转而为三章的“过”,愈转愈深,丈夫如何薄情,做妻子的又是如何痛苦不幸,都因了这一关键字的置换而得到一层深于一层的表现。全诗形式整齐,结构严谨,用字精审,笔法却极为自然,语言又十分浅近,达到了精工与自然、深入与浅出的完美结合,显示出极高的艺术水平。
全诗以“江有汜”起兴,反复申述,大意是:不让我陪嫁,你会后悔的,你就痛苦去吧,你就一个人哭去吧。诗中“有”字为语助虚词,“汜”、“渚”、“沱”都是具体的水名,“以”、“与”、“过”都是动词,表示“陪同”(随嫁)的意思。